朋友跟我說,他最近做了一筆投資很划算,投資一筆錢,每個月有 1.2% 的回報,內容是投資股市,多空都可以操作,介紹這筆投資給他的是他的舊識,以前也曾在股市吃過大虧,現在投資這個做得很好,發行的公司也經營 10 年了,應該很穩當?朋友問我的意見,我舉兩個例子提醒他注意:
一、龐氏騙局
20 世紀初的美國,義大利移民查爾斯·龐茲,1919 年開始利用空殼公司騙人投資,承諾投資人短期可得到豐厚的回報,其實他是把新投資者的錢付給最初投資的人,以誘使更多的人上當,而其實公司本身並非透過正當投資獲利。由於前期投資的人獲利豐厚,使他得以在短期間就吸引數萬名投資者,雖然龐茲的陰謀在 1 年多後被戳破,但已造成投資人巨大的虧損。
二、馬多夫騙局
馬多夫是美國金融界的名人,頂著前納斯達克主席的光環,他成立的馬多夫對沖避險基金,對投資者大行其騙,其中包括政商名流如前聯準會主席葛林斯潘及眾多的大型金融機構。更令人稱奇的是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等機構的監管之下,長期運作仍未被察覺。
狡猾的馬多夫,對投資者設立高門檻,營造出能夠成為他的投資者,就是一種無上光榮的氛圍。更吸引人的一點,是他只承諾了比市場要高一些的報酬,導致一般人不會懷疑,認為以他的能耐要辦到這件事是很容易的。但是明眼人看到一個破綻,就是除了報酬率,還要看標準差,也就是這個投資的波動度,因為它很明顯的很低,所以反推回去跟股市及債市比較,就代表這樣的高報酬又低波動的投資商品是不存在的。
馬多夫騙局終於在二○○八年金融海嘯中被戳破,這場騙倒無數機構和個人,高達 650 億美元的大騙局,隨著他被宣判一百五十年徒刑而落幕。
但這種龐氏騙局的型態,從未消失,它的外形雖不斷變化,但本質卻從未改變。它利用人們貪婪及恐懼的心理,以「高報酬」及「保證」來吸引投資者投資,並將後期投資者的資金來向早期投資者支付利息。但是除非後期投資者能無限的擴充,資金來源才能源源不絕,但那是不可能的。
試想,如果世界上真的有一種商品,高報酬又非常低風險,那全世界的資金都會往那個地方流動了,還需要那麼辛苦的集資嗎?
所以俗話說:「你要他的利,他要你的本。」
投資路上誘惑及雜音很多,唯有認清金融本質,了解金融投機及詐騙史,並建立適合自己的投資哲學,才能在這條簡單又不容易的道路上安身立命。
作者簡介:駱潤生(Lawrence Lo),具有法律背景的財金碩士,目前是臺灣與中國兩岸國際認證理財規劃顧問(CFP®),臺灣理財規劃產業發展促進會(TFPA)商業模式召委,「保險本舖」諮詢顧問。致力推廣正確理財觀念, 並提供保險規劃、退休金規劃等相關諮詢試算服務。歡迎來信諮詢 camel40tw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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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自 理財促進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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