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分別參與勞保及公保,父母身亡,能否同時請領死亡喪葬津貼?9 月中接到一通電話,朋友詢問一個關於請領死亡喪葬津貼的問題,問題如下~
A:哥哥可請領勞保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:45,800 x 3 = 137,400 元,弟弟可請領公保之眷屬喪葬津貼:47,130 x 3 = 141,370 元。
註3:本人死亡給付之喪葬津貼,由支出殯葬費之人,按被保險人死亡之當月(含)起前 6 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,請領喪葬津貼 5 個月。
A:方法一:支出殯葬費之人可請領勞保本人死亡給付之喪葬津貼:38,200 x 5 = 191,000 元,弟弟可請領公保之眷屬喪葬津貼:47,130 x 3 = 141,370 元。
方法二:哥哥可請領勞保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:45,800 x 3 = 137,400 元,弟弟可請領公保之眷屬喪葬津貼:47,130 x 3 = 141,370 元。
依勞保「同一事故不得重複請領」規定,不得再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,惟如家屬死亡喪葬津貼優於本人死亡喪葬津貼 5 個月,家屬得放棄申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,改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。
方法一、方法二可擇優請領,而實務上支出殯葬費之人未必同為哥哥,可能發生支付殯葬費之人為弟弟,則由弟弟出面申請父親之本人死亡喪葬津貼;所以申請社會保險給付之前,除了事先計算請領金額何者較為有利時,家人之間的溝通協調更為重要,以免為了保險給付而傷了多年的感情。
作者:邱玉茹,國際認證高級理財規劃顧問CFP®、台灣理財促進會公關召委,金融業服務資歷100年~至今。
專長:個人/家庭財務報表分析、退休規劃、保險規劃、投資規劃、資產傳承。
服務對象:公教人員、工程師、醫師等族群。
部落格:艾利。財稅私事 https://aaalicechiu.blogspot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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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轉載自 理財促進會
(圖:shutterstock,僅為示意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