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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辛勤的工作,身故時或有遺留財產,針對遺產之繼承,有「遺囑繼承」與「法定繼承」二大類,如果被繼承人(子或女)於生前立有遺囑,則應依「遺囑」,決定繼承人及繼承比例但是不能侵害特留分。而被繼承人生前沒有遺囑,就依照民法的相關規定。   依據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 二、父母。 三、兄弟姊妹。 四、祖父母。   依據民法第 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,其應繼分,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、與第 1138 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。 二、與第 1138 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。 三、與第 1138 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。 四、無第 1138 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。   8 種人的繼承資格 1、配偶的繼承權與應繼分,配偶為當然繼承人之一 狀況 財產分配 配偶有子女 則與子女均分遺產 配偶沒有子女 則與配偶之父母同為繼承,惟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,所餘遺產二分之一由配偶之父母繼承 配偶沒有子女,也無父母 與配偶之兄弟姊妹同為繼承,惟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,所餘遺產二分之一由配偶之兄弟姊妹平均繼承 配偶沒有子女,也無父母或兄弟姊妹 則與配偶之祖父母同為繼承,惟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,所餘遺產三分之一由配偶之祖父母繼承 配偶沒有子女,也無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 遺產全部由配偶繼承 2、女兒是否擁有繼承權 依據民法第 1138 條規定,女兒當然有繼承權。 而萬一女兒死亡,其子女仍可以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萬一是女兒不想要繼承父母親的遺產,民法第 1174 條則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方式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。 3、胎兒的繼承權 民法第 1138 條規定,「直系血親卑親屬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。 同法第 7 條規定,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,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,視為既已出生。胎兒並不是有繼承權,必須視其將來自母體出生時,是否為非死產,始有繼承權或代位繼承權。 胎兒為繼承人時,非保留其應繼分,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。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,以其母為代理人,遺產事務的處理,母親是胎兒的法定代理人。 4、離婚的配偶有繼承權嗎? 已離婚的男女,在法律上已無婚姻關係,也就不再是配偶,相互之間沒有存在繼承權,已離婚之男女,要留遺產給對方時,可於生前預立遺囑,在遺囑中以「遺贈」方式,把自己所有之一定財產,於身故後遺贈給對方。  5、同居人有繼承權嗎? 同居在一起的男女,在法律上並沒有婚姻關係,不是法律所指的配偶關係,相互之間沒有存在繼承權,同居之男女,要留遺產給對方時,可於生前預立遺囑,在遺囑中以「遺贈」方式,把自己所有之一定財產,於身故後遺贈給對方。 6、養子女有繼承權嗎? 民法第 1077 條規定,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與婚生子女同,養子女對於養父母之遺產,自有繼承權。養子女之子女,亦有代位繼承權。 7、私生子女有繼承權嗎? 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第一順序繼承權,被繼承人的私生子女即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,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利。 8、繼子女有繼承權嗎? 繼子女與繼父母間,無血親關係,非民法第 1138 條規定之繼承人之一,繼子女並無繼承繼父母遺產之權利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,如果有法律的收養關係,「繼子女」之法律身分即同「養子女」之身分。養子女對養父母之遺產有繼承權,被繼父母收養的繼子女當然有繼承繼父母遺產之權利。相對的,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,若有法律之收養關係,繼父母也是繼子女遺產之第二順序繼承人。   遺囑繼承、保單健檢缺一不可 身故時或有遺留財產,針對遺產之繼承,有「遺囑繼承」與「法定繼承」,財顧達人永才老師認為,除了透過遺囑繼承是一個好的方法之外,身故保險金的指定受益人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,可以照顧自己最喜歡的人的的美意,就可以落實不會有爭議,而民眾在投保之後每一年都應該做保單健檢,檢查保險保障是否充足,同時檢視保險金受益人與分配方式是否要做調整。   更多好文推薦給你: 兒孫不孝、膝下無子…若要將遺產全數捐出做公益,能否如願?律師1關鍵解答 另一半突過世,年輕媽獨力扶養年幼子女,公婆卻對遺產分配指手畫腳…專家:1招捍衛繼承權 繼子女有權繼承遺產嗎? 壽險的受益人該怎麼填寫?保險專家:不要只寫法定繼承人! 隔代繼承沒算好,恐釀家庭糾紛!以遺囑處分遺產,把愛留給最想照顧的人!   錢雜誌APP上線啦!快下載你的隨身理財寶典:https://emagazine.page.link/AtYg 本文由 財顧達人王永才 授權轉載 (圖:shutterstock,僅為示意 / 本文內容純屬參考,並非投資建議,投資前請謹慎為上)

意外身故 遺產會怎麼分配...留遺囑有用嗎,還是要照民法?財顧總整理 8 種人的繼承資格!

2019/06/16
遺產稅 , 稅務 , 理財 , 不動產 , 好險網 , 財顧達人 , 遺囑 , 繼承

人們辛勤的工作,身故時或有遺留財產,針對遺產之繼承,有「遺囑繼承」與「法定繼承」二大類,如果被繼承人(子或女)於生前立有遺囑,則應依「遺囑」,決定繼承人及繼承比例但是不能侵害特留分。而被繼承人生前沒有遺囑,就依照民法的相關規定。

 

依據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,除配偶外,依左列順序定之

一、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
二、父母。

三、兄弟姊妹。

四、祖父母。

 

依據民法第 1144 條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,其應繼分,依左列各款定之

一、與第 1138 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。

二、與第 1138 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。

三、與第 1138 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。

四、無第 1138 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,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。

 

8 種人的繼承資格

1、配偶的繼承權與應繼分,配偶為當然繼承人之一

狀況

財產分配

配偶有子女

則與子女均分遺產

配偶沒有子女

則與配偶之父母同為繼承,惟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,所餘遺產二分之一由配偶之父母繼承

配偶沒有子女,也無父母

與配偶之兄弟姊妹同為繼承,惟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,所餘遺產二分之一由配偶之兄弟姊妹平均繼承

配偶沒有子女,也無父母或兄弟姊妹

則與配偶之祖父母同為繼承,惟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,所餘遺產三分之一由配偶之祖父母繼承

配偶沒有子女,也無父母、兄弟姊妹、祖父母

遺產全部由配偶繼承

2、女兒是否擁有繼承權

依據民法第 1138 條規定,女兒當然有繼承權。

而萬一女兒死亡,其子女仍可以代位繼承其應繼分。萬一是女兒不想要繼承父母親的遺產,民法第 1174 條則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,以書面方式向法院提出拋棄繼承。

3、胎兒的繼承權

民法第 1138 條規定,「直系血親卑親屬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。

同法第 7 條規定,胎兒以將來非死產者為限,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,視為既已出生。胎兒並不是有繼承權,必須視其將來自母體出生時,是否為非死產,始有繼承權或代位繼承權。

胎兒為繼承人時,非保留其應繼分,他繼承人不得分割遺產。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,以其母為代理人,遺產事務的處理,母親是胎兒的法定代理人。

4、離婚的配偶有繼承權嗎?

已離婚的男女,在法律上已無婚姻關係,也就不再是配偶,相互之間沒有存在繼承權,已離婚之男女,要留遺產給對方時,可於生前預立遺囑,在遺囑中以「遺贈」方式,把自己所有之一定財產,於身故後遺贈給對方。 

5、同居人有繼承權嗎?

同居在一起的男女,在法律上並沒有婚姻關係,不是法律所指的配偶關係,相互之間沒有存在繼承權,同居之男女,要留遺產給對方時,可於生前預立遺囑,在遺囑中以「遺贈」方式,把自己所有之一定財產,於身故後遺贈給對方。

6、養子女有繼承權嗎?

民法第 1077 條規定,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與婚生子女同,養子女對於養父母之遺產,自有繼承權。養子女之子女,亦有代位繼承權。

7、私生子女有繼承權嗎?

直系血親卑親屬有第一順序繼承權,被繼承人的私生子女即為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,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利。

8、繼子女有繼承權嗎?

繼子女與繼父母間,無血親關係,非民法第 1138 條規定之繼承人之一,繼子女並無繼承繼父母遺產之權利。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,如果有法律的收養關係,「繼子女」之法律身分即同「養子女」之身分。養子女對養父母之遺產有繼承權,被繼父母收養的繼子女當然有繼承繼父母遺產之權利。相對的,繼子女與繼父母之間,若有法律之收養關係,繼父母也是繼子女遺產之第二順序繼承人。

 

遺囑繼承、保單健檢缺一不可

身故時或有遺留財產,針對遺產之繼承,有「遺囑繼承」與「法定繼承」,財顧達人永才老師認為,除了透過遺囑繼承是一個好的方法之外,身故保險金的指定受益人也是一個非常好的方法,可以照顧自己最喜歡的人的的美意,就可以落實不會有爭議,而民眾在投保之後每一年都應該做保單健檢,檢查保險保障是否充足,同時檢視保險金受益人與分配方式是否要做調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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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由 財顧達人王永才 授權轉載

(圖:shutterstock,僅為示意 / 本文內容純屬參考,並非投資建議,投資前請謹慎為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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