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受父親的影響,讓我把買房視為洪水猛獸,卻忽略擁有一間房子能帶來的安定感,而後來我也才知道,買房完全符合變有錢的3要件。若人生再來一次,我會給自己什麼建議?
曾經10年前的我覺得男兒志在四方,何必要買個房子把自己局限住呢?而且房貸動不動就幾百上千萬,一背在身上,就更不敢冒險,只能乖乖當社畜了,看看老爸的一生吧,我才不要這種生活。
因為買房正是我爸做過最失敗,甚至把他一輩子賠進去的一個理財決策。我爸既聰明又有音樂才華,國中念的是市立一中,因為家境關係,他跟著葬儀樂隊的老師們敲敲打打貼補家用,後來打出興趣來,他開始自學爵士鋼琴,除了接喪葬法會的場子以外,高職畢業後也到餐廳彈鋼琴駐唱,那時是1968年。
幼時父親苦背房貸的記憶 讓我把買房視為洪水猛獸
我爸以他出眾的外型、高超的琴藝和歌喉,成了好幾間餐廳的首席樂團領班,你可以想像他就是電影La La Land裡的男主角Ryan Gosling。他那時候1個月可以賺20~30萬,於是在1986年左右,他貸款700萬,在台中市北屯區買了一間建坪超過100坪的透天。
當時房貸利率超過10%,700萬的貸款1個月光利息就要6、7萬,但老爸賺錢的速度更快,所以他並不擔心。
那幾年也是台股最瘋狂的階段,大部分股票天天開盤就是5%漲停,但這狂歡派對沒有持續太久,1990年2月,台股從12,682的高點一路狂跌,到了10月,跌到只剩2,485點。
本來出手闊綽的客人們,也跟著股市泡沫的破滅消失了。他演出的場次、薪水越來越少,只得重回殯葬業賺那一場幾千元的紅包。
於是他犧牲了享受,犧牲了身體健康,犧牲了所有對未來的願景和嘗試的勇氣,心心念念要趕快把房貸還掉。所以我一直以來把「買房」這件事情當成洪水猛獸,而忽略了後來的環境已經跟20年前完全不一樣了。
如果人生再來一次 我會及早實踐致富公式
人生再來一次,我會給自己什麼建議?我一直在想,當我準備從聯發科離職前,如果把我當時1,000萬的存款拿300萬來當頭期款,買一間1,500萬的房子,我現在的命運會不會大不同?
如果那時候有人好好和我解釋「買房」這件事情帶來的好處,我會不會對這件事情不再這麼恐懼?大家應該也想知道,如果你現在還年輕,該不該買房呢?
我去(2023)年從林明樟老師的臉書上讀到了一篇好文,他說:「你未來的財富,來自於3個要件:本金、報酬率、時間。」所以變有錢的公式=「多存錢」x「少虧錢」x「放久點」。
多存錢:最務實的做法就是專注本業,這是勝算最大的事。
少虧錢:股神巴菲特針對投資有兩條規則,第1條是不要虧錢,第2條是別忘了第1條。
放久點:《致富心態》作者摩根.豪瑟在他的書中講到一個加油站員工羅納.瑞德的故事。他只有高中畢業,在一間加油站修車長達25年,38歲那年買下一間房子,就在那裡度過一生。
他2014年以92歲高齡過世,當年有281萬人死亡,只有不到4,000人的淨資產超過800萬美元,他就是其中之一。他的朋友都超疑惑,不知道他哪來這麼多錢,其實很簡單,他就是把省下來的錢拿去買績優股,然後耐心等待幾10年。
簡單,但是不容易。因為人的本性就是貪心,人的大腦也還沒進化到能理解複利的威力。加上這世界越來越多鼓吹你賺快錢的「老師」或詐騙集團,聲稱把錢拿給他們就可以在短時間實現財務自由,殊不知你只是幫助他們財務自由的韭菜。
所以如果你有經濟能力可以買房,以前面的公式來看,因為被迫要存錢繳房貸,所以你會「多存錢」;因為房子長遠趨勢是向上的,只要不發生戰爭即能達成「少虧錢」;買房後更要省吃儉用繳房貸,只要不做傻事去借錢投資把房子賠掉,最難的「放久點」也能做到。除此之外,擁有一間自己的房子,也能讓你心裡更踏實。
所以不管你現在1個月賺多少錢,處於人生的哪個階段,只要不超過自己的能力範圍,我認為買房是一個相當不錯的理財決策。這是我用10年和1,000萬學到的啟示,希望對你有幫助。
(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僅示意 / 內容僅供參考,投資請謹慎為上)
文章出處:《Money錢》2024年6月號
下載「錢雜誌App」隨時隨地掌握財經脈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