× 首頁 保險獎 精選頻道 購物車(0) 序號開通 影音課程 登入/註冊
加入《Money錢》雜誌官方line@財經資訊不漏接 日前北捷發生婦人要求年輕人讓座卻反被踹踢的事件,網友討論聲中,出現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界線問題。律師提醒,採取防衛手段不能逾越必要程度,否則可能構成傷害罪。   案例說明:趴車追債遭甩落 構成防衛過當? 小帥因小明積欠其債務尚未清償,多次催討沒有回應,某日偶然見小明駕車經過,小帥想逼他下車談判,強行跳上車趴附在引擎蓋上,以阻擋車輛前進。小明雖然害怕,也擔心小帥會摔下車,但還是在路中央急速迴轉,小帥被甩落地面,頭部也因此著地受傷…… 遇到威脅時,本能會想自保,但防衛與反擊之間,常只有一線之隔。若行為超出必要限度,就可能從「正當防衛」變成「防衛過當」,甚至要背負刑責或民事賠償責任。 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王士豪指出,《刑法》第23條規定:「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,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,不罰。但防衛行為過當者,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」也就是說,只要是為了排除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,且手段合理,就不會被處罰;若防衛太激烈,仍可能構成犯罪,但法院可依情節減輕刑責。 以本文案例來看,小帥趴在小明車上不讓他開走,已妨害小明自由,依法可能觸犯「強制罪」。但小明為脫困加速將小帥甩落地面,雖屬防衛行為,卻超出必要程度。因為小帥未持兇器,也無重大危害,小明其實可選擇報警或暫避。若造成傷害,小明仍可能構成傷害罪,但法院可視情節減輕其刑。 王士豪指出,司法實務會從「客觀情勢」判斷防衛是否過當,包括對方的攻擊方式、危險性、現場緊急程度,以及防衛者是否仍有其他選擇。若對方僅推擠,卻以暴力重擊反擊,通常會被認為防衛過當。 很多人會混淆「正當防衛」與「緊急避難」。前者是對不法侵害者直接反擊,後者則是為避免危險而採取消極手段,例如逃避或破壞他人財物救命。   4面向判斷必要程度 釐清是否防衛過當 防衛過當的爭點多半在「必要程度」。法院會從幾個面向判斷: 1.侵害是否仍在進行:防衛必須發生在侵害「正在進行」時, 且目的在「排除侵害」,若對方行為已結束,再回頭報復, 就不是防衛,而是傷害。 2.危險程度:對方是否持兇器、是否威脅生命或自由。 3.防衛手段是否合理:是否有報警或退避等替代方式。 4.後果是否相當:防衛造成的傷害是否與威脅程度相當。 若仍有其他脫困方式,卻選擇危險手段,就容易被認定為防衛過當。 如上所述,符合正當防衛要件者可以不罰,防衛過當則可減輕或免除刑責。不過即使刑事上不罰,並不代表民事上也不用賠。 《民法》第149條規定:「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,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,不負損害賠償之責。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,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。」 也就是說,若防衛行為適度,縱使造成損害,也不用負責;但若防衛過當,就可能要按比例賠償。舉例來說,若在制止攻擊時誤傷對方,可以免賠;但若使用過度武力導致對方受重傷,就需要負部分責任。 總結來說,正當防衛必須符合3項原則:⑴侵害是「現在進行中」;⑵防衛行為以「排除侵害」為目的;⑶防衛手段「不得超過必要程度」。一旦超出範圍,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。 王士豪提醒,防衛並非報復,而是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必要反應。若情況允許,應盡量以報警、錄影或尋求協助等方式自保,才是最安全、合法的做法。   正當防衛3原則 原則1:侵害是「現在進行中」 原則2:防衛行為以「排除侵害」為目的 原則3:防衛手段「不得超過必要程度」   (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僅示意/ 內容僅供參考,投資請謹慎為上) 文章出處:《Money錢》2025年11月號 下載「錢雜誌App」隨時隨地掌握財經脈動

想自救卻反成加害者?正當防衛vs防衛過當 律師揭露關鍵差異!

2025/12/19
法律 , 正當防衛 , 防衛過當 , 傷害罪

加入《Money錢》雜誌官方line@財經資訊不漏接

日前北捷發生婦人要求年輕人讓座卻反被踹踢的事件,網友討論聲中,出現正當防衛與防衛過當的界線問題。律師提醒,採取防衛手段不能逾越必要程度,否則可能構成傷害罪。

 

案例說明:趴車追債遭甩落 構成防衛過當?

小帥因小明積欠其債務尚未清償,多次催討沒有回應,某日偶然見小明駕車經過,小帥想逼他下車談判,強行跳上車趴附在引擎蓋上,以阻擋車輛前進。小明雖然害怕,也擔心小帥會摔下車,但還是在路中央急速迴轉,小帥被甩落地面,頭部也因此著地受傷……


遇到威脅時,本能會想自保,但防衛與反擊之間,常只有一線之隔。若行為超出必要限度,就可能從「正當防衛」變成「防衛過當」,甚至要背負刑責或民事賠償責任。

建業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王士豪指出,《刑法》第23條規定:「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,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,不罰。但防衛行為過當者,得減輕或免除其刑。」也就是說,只要是為了排除正在發生的不法侵害,且手段合理,就不會被處罰;若防衛太激烈,仍可能構成犯罪,但法院可依情節減輕刑責。

以本文案例來看,小帥趴在小明車上不讓他開走,已妨害小明自由,依法可能觸犯「強制罪」。但小明為脫困加速將小帥甩落地面,雖屬防衛行為,卻超出必要程度。因為小帥未持兇器,也無重大危害,小明其實可選擇報警或暫避。若造成傷害,小明仍可能構成傷害罪,但法院可視情節減輕其刑。

王士豪指出,司法實務會從「客觀情勢」判斷防衛是否過當,包括對方的攻擊方式、危險性、現場緊急程度,以及防衛者是否仍有其他選擇。若對方僅推擠,卻以暴力重擊反擊,通常會被認為防衛過當。

很多人會混淆「正當防衛」與「緊急避難」。前者是對不法侵害者直接反擊,後者則是為避免危險而採取消極手段,例如逃避或破壞他人財物救命。

 

4面向判斷必要程度 釐清是否防衛過當

防衛過當的爭點多半在「必要程度」。法院會從幾個面向判斷:

1.侵害是否仍在進行:防衛必須發生在侵害「正在進行」時, 且目的在「排除侵害」,若對方行為已結束,再回頭報復, 就不是防衛,而是傷害。

2.危險程度:對方是否持兇器、是否威脅生命或自由。

3.防衛手段是否合理:是否有報警或退避等替代方式。

4.後果是否相當:防衛造成的傷害是否與威脅程度相當。

若仍有其他脫困方式,卻選擇危險手段,就容易被認定為防衛過當。

如上所述,符合正當防衛要件者可以不罰,防衛過當則可減輕或免除刑責。不過即使刑事上不罰,並不代表民事上也不用賠。

《民法》第149條規定:「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,為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所為之行為,不負損害賠償之責。但已逾越必要程度者,仍應負相當賠償之責。」

也就是說,若防衛行為適度,縱使造成損害,也不用負責;但若防衛過當,就可能要按比例賠償。舉例來說,若在制止攻擊時誤傷對方,可以免賠;但若使用過度武力導致對方受重傷,就需要負部分責任。

總結來說,正當防衛必須符合3項原則:⑴侵害是「現在進行中」;⑵防衛行為以「排除侵害」為目的;⑶防衛手段「不得超過必要程度」。一旦超出範圍,就可能構成防衛過當。

王士豪提醒,防衛並非報復,而是保護自己或他人的必要反應。若情況允許,應盡量以報警、錄影或尋求協助等方式自保,才是最安全、合法的做法。

 

正當防衛3原則

原則1:侵害是「現在進行中」

原則2:防衛行為以「排除侵害」為目的

原則3:防衛手段「不得超過必要程度」

 

(圖片來源:Shutterstock僅示意/ 內容僅供參考,投資請謹慎為上)

文章出處:《Money錢》2025年11月號

下載「錢雜誌App」隨時隨地掌握財經脈動

20251111-mz-money-article-640-250.jpg


理財工具推薦

下載簡單記帳APP

2022火速竄起記帳APP

3秒記一筆!迅速找出財務漏洞
介面清爽、無廣告、不惱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