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根據「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」子法規定,申請實驗規模的資金、交易與曝險金額合計不得超過新台幣1億元;單一參與者的消費者保護信貸金額限新台幣50萬元,保險保費不得逾新台幣10萬元或保額新台幣100萬元;其餘金額商品則以新台幣25萬元為限。
金管會已於今年5月,已開始受理沙盒實驗申請,申請的團隊大多為熱門的技術或服務,如區塊鏈支付技術、跨境支付、客戶辨識、線上借貸平台、保險創新等,接下來將有團隊可獲准進入沙盒實驗,實驗期間以一年為限,可延長一次,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。
永安研究機構於近期發表《金融科技監理沙盒國際實踐的近期進展》報告中表示,目前各區域的監理沙盒,在結構、施行重點和方法各有不同,但目的都在鼓勵金融機構和新創公司開發新的金融科技產品和服務。建議金融科技創新者可透過簡化部門間層層的決策流程,提高效率及彈性,以及確保公司擁有適當的資源來支援實驗。包括風險管理、法令遵循、資訊科技、網路安全和客戶體驗,為申請沙盒測試及進行實驗時及早做好準備。$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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