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少保險、金融或銀行借貸等企業,時常透過電話CALL客、推銷,許多人不勝其擾,律師指出,企業陌生CALL客必須遵守公平交易委員會對電話行銷案件處理原則的規定,例如只要消費者喊停,或表明不願接受電話行銷,對方就不能再繼續推銷;而如果消費者透過電話行銷購買產品或保險等,也和網路購物一樣,享有7天鑑賞期。若違反可能被罰5萬以上到2500萬元的罰鍰,屢勸不聽,罰鍰將加倍到1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。
還有哪些規定可以保障消費者?梁維珊替大家整理出企業陌生CALL客7規定,讓大家了解你可以怎樣拒絕電話行銷。
1、推銷電話必須顯示來電號碼
顯示來電號碼表示自我負責,也可以讓消費者回撥確認來電者身分,消費者也可以向165防詐騙專線確認發話號碼是否為詐騙集團,或者也可以透過手機APP如Who`s call等查詢發話號碼的公司名稱。
▲提醒:Who`s call不聲明或擔保使用者社群回報的號碼資訊內容之真實性,您應自行判斷其正確性及可信度。
2、推銷員在對話一開始就要明確說明身分及目的
「我們是ooxx銀行,目前有促銷活動…」推銷電話通常都會這樣開頭,但若你接到的推銷電話沒先自我介紹,反而跟你天南地北亂扯裝熟,你可以立刻掛掉電話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!
3、當消費者喊停或表示不願接受電話行銷時,業者就不得再對同一消費者進行電話行銷
電話行銷通常只有消費者的電話號碼,不知對方年齡、職業,所以時常亂槍打鳥推銷商品,許多人接到電話後,不視壓根沒興趣,就視覺得莫名其妙,像是推銷沒有車子的人辦理汽車貸款等,此時消費者若表示不想再說下去了,業者就不能再盧,必須立刻結束通話。
小秘訣
聰明貸款提醒:其實要拒絕銀行電話行銷騷擾其實很簡單,只要說出「我拒絕共同行銷」七個字,該銀行就得依法立即停止通話、並在系統註記該名客戶未來不得再以電話行銷打擾。
4、電話購物與網路購物相同,除了特定商品外,應都享有7天鑑賞期
電話購物與網路購物一樣,消費者都是在沒看到商品前就購買,因此法律保障消費者擁有7天的猶豫期,但除了易腐敗、保存期短或解約時將逾期、客製化給付、報紙期刊或雜誌、已啓封的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、無形的數位商品或應用程式及已拆封的個人衛生用品等,以上6類商品無7天鑑賞期。
5、資料保存
業者Call客時提供的廣告、文案、促銷等資料以及成交時的電話錄音,都是契約一部分,必保存至少六個月。
6、業者不可以欺騙或隱匿有關商品的價格、品質、限制條件、贈獎內容或公益活動目的
電話購物就像是網路購物一樣,消費者看不到也摸不著商品,所以推銷員必須將商品價格、品質、限制條件或贈獎內容,完整向消費者敘述。另外,若是公益活動的勸募,像是公益年曆等,推銷員必須清楚告知公益目的,否則就屬非法勸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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