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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合一稅
記者陳韋帆/台北報導
買房子記得索取發票!屋比房屋陳傑鳴表示,只要是正當營業的建商或仲介,一定都會開出發票,只是從建商或代銷業者手上拿到的發票,時常與「實際總價」不同,造成消費者的疑惑,其實一般而言,建商並沒有逃漏稅。
▲陳傑鳴表示,房子也是商品買賣,所以一定會有發票。(示意圖/資料照)
陳傑鳴解釋,如果購買新成屋,交屋時業者就必須給予發票,而新案的發票會扣除土地才是正確金額,因為土地價值屬於「土增稅」課徵範圍,非商品銷售,舉例而言,如果如果購買土地300萬+房屋700萬=總價1,000萬的房子,發票只會有700萬金額。
預售屋則與新成屋同樣不會包括土地價格,但不同的是,預售屋簽約通常會先支付訂金,之後依契約內容不同,在每一期繳交工程款時,也都會拿到發票,每一張也都必須好好留存。
倘若是透過仲介購買二手屋或新古屋,由於屋主不是業者,所以不會拿到「屋主開出的發票」,但仲介的服務費則會開設發票。
陳傑鳴說,除了服務費發票以外,包括裝修、公證費、代書費等單據或發票都務必保留,因為倘若未來轉售,申報房地合一稅時,上述費用都是可列舉抵扣的項目,但由於所有花費必須自己一一列舉,所以有發票或單據證明就可省下不少錢。
此外,交易時所支付的廣告費、清潔費、搬運費等費用,在提出證明文件時也可以提出。以目前規範而言,倘若未提供任何證明,房地合一稅會有5%基本扣除額,倘若提出費用證明文件未達成交總額5%,倘若超過5%,則可列舉扣除。
本文轉載自三立新聞網,原文點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