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報稅3種方式
選對選錯差很大
過去夫妻申報所得稅時,只有2種申報方式,第1種是夫妻把所有收入加在一起計算所得淨額及應納稅額;第2種是夫妻的薪資所得分開計算,其他所得合併計算,針對兩者的所得淨額分別計算應納稅額,再把應納稅額加總後合併申報。
以上這2種申報方式,夫妻倆加總後,因為所得稅是採累進稅率的關係,婚後適用稅率幾乎都會比單身時各自申報所得時的適用稅率高,造成家庭要繳的稅額比單身時還多,因此過去有句戲言:台灣的綜所稅根本就是變相的婚姻懲罰稅。
令人慶幸的是,「婚姻懲罰稅」已經取消,從104年報稅開始,夫妻所得又多了第3種計算方式,就是可以把所有收入全部分開計稅。
節稅最高原則
有效降低所得淨額
夫妻計算所得稅的方式,已經變成3選1了,但哪種計算方式可幫夫妻達到最大的節稅空間呢?根據夫妻的收入來源不同,若想省稅有以下3原則:
雙薪家庭薪資分開報
如果夫妻兩人都是一般的上班族,且主要收入都是薪資所得,可以選擇薪資分開計稅方式,申報時最好以薪資較高的一方當納稅義務人,另一方當配偶合併申報,如此一來,薪資高的一方可享有較多的扣除額,包括扶養親屬的免稅額、夫妻合併申報的標準扣除額(或選用列舉扣除額)、優先利用儲蓄特別扣除額等,可以降低高所得一方的所得淨額,就比較有機會能適用較低的稅率,少繳一些稅。
執行業務所得多選新制
如果夫妻收入大多是執行業務所得,例如醫師、律師等,選擇第3種「所有收入分開計算」的方式,夫妻倆可以享有較大的節稅空間。
股利所得贈與配偶
現在有許多存股達人,每年可能會有上百萬元的股利收入,但是大部分存股家庭,股票幾乎都集中在丈夫或太太其中一人名下,造成夫妻兩人收入懸殊。
把部分股票贈與配偶,拉高另一方的股利收入,可以使得整個家戶的所得更平均配置在夫妻兩人名下,然後採用第3種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的方式報稅。
當高收入的一方所得淨額下降,低收入的一方所得淨額拉高時,就有機會適用較低稅率,達到節稅效果。
但要提醒的是,不管夫妻選擇哪一種計稅方式,每戶儲蓄扣除額最高上限仍是27萬元,超過的部分還是不能扣除。此外,若夫妻因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等因素分居,只要提出分居達半年以上或家暴保護令等法院證明,就可以各自申報自己的所得稅,不用被迫合併申報,也避免個人所得資訊讓不合的另一半掌握。
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一樣,除了把握這3個大原則之外,最好還是先經過試算,選擇最省稅的方式來申報。不知道怎麼計算的人,可以善用財政部提供的線上稅務試算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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